根据财税【2019】22号文件及闽财规【2022】3号文件,对为退伍军人及贫困人员交社保的纳税企业给予三年退税补贴。
退伍军人:
每人最高可补贴2.7万元;(2023年12月31日止)
贫困人口:
每人最高可补贴2.34万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