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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侵权案例

发布时间:2019-06-21点击量:95

        2018年3月,原湖北省松滋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接到南方寝饰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南方寝饰”)举报,称当事人龚某经营的南方寝饰松滋加盟店涉嫌侵犯其“注册商标专用权。经查,当事人从胡某、林某等第三方购进标注南方寝饰生产的假冒产品,并向他人定制南方寝饰产品的包装袋,用于包装其非正常渠道购进的产品并在店内销售。当事人未销售侵权商品的库存金额为5.8676万元,侵权商品销售金额为1.6623万元,库存侵权包装袋金额为3000元,共计7.8299万元。
办案机关认定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(三)项所规定的侵权行为,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,结合《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》的规定,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,没收未销售的侵权商品,没收、销毁未销售侵权包装袋500个并罚款23.4897万元的行政处罚。
典型意义:该案的特殊性在于当事人系商标权利人的正规加盟店。这样的品牌加盟店如果销售侵权假冒商品,往往欺骗性更大,消费者通常会认为购买的是正品。办案机关及时查办,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。这一案例也提醒商标权人及执法机关,应注意正规加盟店销售侵权假冒商品这一新动向。权利人应定期对加盟店的经营行为开展检查,发现侵权嫌疑,及时投诉举报,执法机关应依法查处。
案例八:中山市爱贝尔日用制品有限公司侵犯“